历史中的兔子:早在三国时期就用兔毛制笔******
从“玉兔捣药”到“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兔子已经陪人们走过了漫长的岁月。在中国古代,兔子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2023年新春之际,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科技考古中心副主任吕鹏,聊聊历史中的兔子究竟是什么样的。
兔鼠分道扬镳于6200万年前
《诗经》已记载兔肉食用方式
虽然在大众看来,兔子毛茸茸的很可爱,但吕鹏告诉记者,其实兔子跟鼠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从骨骼形态上看,兔(属于兔形目)和鼠(属于啮齿目)都拥有终身生长的门齿,表明兔和鼠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现代分类学创始人林奈在1735年将兔和鼠一起列入啮齿动物。”
而它们分道扬镳,是在6200万年前。20世纪70年代,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李传夔先生研究安徽潜山早古新世(距今约6200万年前)地层出土的动物遗存,发现有“安徽模鼠兔”和“东方晓鼠”。其中安徽模鼠兔为兔形类动物的祖先类型,而东方晓鼠接近于啮齿动物的祖先类型,二者在骨骼形态上具有相互交混的特征,这就表明一方面鼠兔同源,另一方面二者至少在6200万年前已经分道扬镳,兔形类和啮齿类动物走上了各自独立演化的道路。
吕鹏告诉记者,家兔传入我国的时间较晚。在我国古代,野兔的利用价值主要是在肉食、狩猎宠物、祭祀、药用、皮毛开发等方面。“兔头在四川人的美食版图上不可或缺,成都人称为兔脑壳,”吕鹏说,“其实在中国古代,野兔的主要用途就是肉食来源。”据《诗经·小雅·瓠叶》中记载:“有兔斯首,炮之燔之……有兔斯首,燔之炙之……有兔斯首,燔之炮之”,描绘了西周时期普通人家将捕获的野兔通过炮、燔、炙等加工方式制作成美食待客的情形。所谓“炮”就是将带毛的动物裹上泥放在火上烧;“燔”指的是用火烤熟食物,而“炙”则是熏烤的意思。据《礼记》记载,正式的宴请当备“六牲”作为荤菜,即豕、牛、羊、鸡、鱼、雁,兔子并未列入其中。虽然只备了兔肉,但主人换了三种不同的烹饪方式,可见其用心。
但在中国古代也有另一种说法,那就是孕妇不能食兔肉。东汉《论衡·命义篇》中有过记载:“妊妇食兔,子生缺唇”。“当然这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迷信说法。”吕鹏解释道。除此之外,兔毛皮保暖性能好、不易缠结,可用以制裘,兔皮可以熬胶,兔毛还可以用来做兔毫毛笔。明代《齐民要术》中转录三国时期韦诞的《笔方》中有写“先次以铁梳兔毫及羊青毛”,可见用兔毛制笔的历史可以早到三国时期。
古人曾以活兔陪葬
新石器时代就有兔形玉器
在文物里,也有不少以兔为题材或者是兔子形象的文物。仅是故宫博物院,就有商代的玉兔、汉代的兔猴铜带钩、唐代的瓷兔、宋代的三彩剔划花兔纹枕、元代的白玉兔形佩、明代的双兔图页等藏品。
“按照文物材质来看,在玉石材质文物、陶质文物、青铜器和画像石中常见兔的形象。”吕鹏告诉记者。以距今5300年左右新石器时代的安徽含山凌家滩遗址为例,在此墓地M10中出土有玉兔饰1件,是迄今为止发现年代最早的兔形玉器。
山西曲村晋侯墓地8号墓出土的青铜兔尊,则是目前发现最早的、以兔作为尊的青铜器。兔头微伸,呈跃跃欲试状,背上驮一尊口,兔身两侧饰圆形的火纹和雷纹。
而在山东嘉祥宋山4号祠堂东壁的东汉画像石中的兔子,则可以代表世俗和神话中两种不同的“兔”形象。吕鹏说:“在画像的上侧,东王公居中,马头、鸡头、狗头带翼神人跪于左右两侧;在画像左侧有面对面站立的两兔,分别用一只前肢扶臼,一只前肢握杵,似在捣药;在画像的下侧,厨房的房梁上悬挂着鱼、鸡、猪头、猪和兔等,这些都是准备烹饪的肉食。”
“山东济南洛庄汉墓的陪葬坑,是目前出土动物数量最多、种类最丰富的遗存。”吕鹏说,洛庄汉墓是西汉诸侯王级别的墓,编号为34号的大型动物陪葬坑中出土动物遗存共有110余具,动物种属包括绵羊、猪、狗、兔等4种。其中,兔有45只。
吕鹏告诉记者,在这其中比较特别的是,该坑放置了两个兔笼。西侧木笼保存较好,长度1.8米,宽度0.47米,笼中发现多只完整兔骨,“根据笼中兔骨凌乱、笼外可能为外逃之兔的考古现象推测,当时陪葬的是活兔。”(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刘可欣)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23年1月29日 A12版)
短些、软些、宽些******
金仲华
一、最好的宣传是怎样的?
最好的宣传,是使人看不出在宣传;看得出是在宣传的,是最不好的宣传。新闻工作是一种艺术,它通过事实讲话,而不是跟人家针锋相对开辩论会,也不是板起面孔宣传。对资本主义国家的读者进行宣传,更要注意。
华侨是倾向祖国的,但受到反动宣传影响,我们的责任是去掉那些影响,使他们逐步了解祖国。我们的工作还有国际宣传的意义。
二、怎样才能做好宣传?
新的形势给我们的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很多新的地区会陆续打开,更多的任务要我们去完成。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环境,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新闻报道的方式。这需要有高度的技巧——要稳,要灵活,要避免主观。因此要研究各个具体问题的宣传方法,要多分析、研究各侨居地的特点、政治气候以及各具体侨报的态度和读者反映。
要记得:稿件登不登是人家决定的,切不要以主观愿望代替客观现实。
三、要多报道哪些方面?
我们经常报道的事情有两大类:一、我们需要华侨知道,不管他们原来有没有兴趣知道的,如官厅水库、治淮工程等;二、华侨希望了解,我们加以满足,使他们更好地了解的,如侨乡情况等。不能认为国内一切大事都是应该大力向华侨报道的,如新近的养猪问题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就华侨角度来说,对城市的报道要多于农村;对人民生活、工商业、文教事业的报道要多于农业经济;对华南侨乡的报道要多于内地。要多报道华侨熟悉的地方,以及突出的地方。华侨虽很多出自农村,但出洋后很多居住在城市;国内眷属也很多住城市,因此华侨比较熟悉城市情况,比较关心城市新闻。农村人口分散,作为个别的乡村来说,和它有直接关系的人不多,因此除侨乡外单独报道某个村、乡,作用就不大;城市事物集中,和它直接有关系的人多了,熟悉它的人也多,报道了影响的面广。新闻报道要照顾各阶层读者的兴趣。
四、要怎样报道?
报道时要多讲事实,要有故事性,要多一点人物的活动,有时可用第一人称,要能引人入胜。
特别要谈一些中年、老年人所熟悉的风俗、习惯、人情、景物,引起他们的回忆,思乡。通过旧的东西说明新的东西,能使人有亲切之感。
要特别注意报道两种人。一是老人。老人在旧社会是不值钱的,被推开的。要报道那些老翰林、老教育家、老中医、老工程师等。这些人往往和华侨还有联系,报道他们现在在做什么,生活得怎样,会使华侨体会到新社会的好处。我们报道新的人物,也应该报道旧人物的新情况,这才不会割断历史。二是普通人(就是在旧社会抬不起头的人)。写他们现在如何成为车间主任、农业社社长、劳模等。
新社会的风气和面貌也应该报道。
五、风格问题
华侨居住地的政治环境,以及华侨的文化水平、思想水平等具体情况一般都和国内的不一样。因此,针对海外华侨读者的报道一定要有它的特点。但这些特点是否就可以说是“华侨风格”?看来不必要用这个名词。当然,文章体裁方面,内容方面应多样化,花式品种要多一些,因为社会上的人是多样的,兴趣也各不相同。
上海新民报晚刊提出:“短,短些,再短些”,“软,软些,再软些”,“宽,宽些,再宽些”(报道面宽),对我们有参考价值。
国内的新闻、通讯很突出的是一个“长”字:篇幅太长,段落太长,句子太长,甚至“片语”(phrase)也太长。
我们要提倡:
1、短文,短段,短句子。长文章要多一些小标题,这是帮助读者,便利人家看。
2、突出。是主题突出。要使人家看了头一两句就非看下去不可。句子简单明了就自然会突出。外国人批评我们形容词太多,有时过(看)了两三道门(段)还看不出要说什么问题。
3、不要怕重复,报道要有连续性,要追着新闻去报道。
4、文字方面。华侨读文言较多,侨报社论有的用文言写,还要写到能朗读。有些报纸文章短,句子短,用文言又杂用方言,读起来有节奏。这是未可厚非的,它接近劳动人民。当然,文体问题还可以研究。这方面我们虽不能完全满足,但也应该注意。现在我们的新闻往往和语言还有距离。我们至少要做到:容易读,顺口。可以引用一些侨乡的成语、比喻,这能使人更感亲切,更能吸引读者。
(历史资料)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